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 >> 通知 >> 内容查看

关于确定金家庄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

发表日期:2010-7-5 9:43:47    信息来源: 办公室    阅读次数:19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金家庄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》(金政〔2010〕56号),经评审,确定安徽天翰工程咨询公司、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、马鞍山市华诚建设工程咨询公司、马鞍山市金诚工程咨询公司、马鞍山市迈世纪工程咨询公司5家单位为金家庄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,实行统一收费标准。具体标准为:工程建设项目在100万元以下的,费率为3.8‰;在100万元—500万元以内的,费率为3‰;在500万元—1000万元以内的,费率为2.5‰;在1000万元以上的,费率为1.9‰

 金家庄区监察局        

年六月十七日        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